1.给予人民币40万元安家补助,在人社部门办理完人事、劳资关系后发放。
2.从引进次年起,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才发放人民币2万元/年的专项奖,发放时间为5年。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予发放专项奖。
3.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分配方案执行。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
4.根据实际情况可协调安置解决其配偶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安排到辖区内优质学校就读。
5.根据医院管理、重点科室或专业学科发展需要,可优先聘任为院级或科室行政管理职位,为其配优建强团队成员,配备医疗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