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家补助5万元/人.
2.工资福利。执行国家规定事业单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由编制所在单位负责发放。高端人才的加值班费、差旅费和工会等其余相关福利待遇由派驻单位发放。
3.挂职待遇。挂职期间,派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派驻企业工作的,执行所在企业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
4.安家补助。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安家补助资金由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承担;安排到企业工作的,安家补助资金由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和企业各承担50%。引进储备人才符合市、区其他招商引资引智人才政策条件的,同时享受相应待遇(如遇政策重合,按就高不就低享受一次)。引进人才在沿滩未服务满5年,则根据其服务时间按比例退还安家补助。
5.附加绩效。服务期内,储备人才年底经考核合格后,由储备中心发放年终附加绩效奖;其中因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高端人才,按规定发放年终附加绩效奖。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储备人才参照派驻单位事业人员标准发放,按规定调动至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按编制所在单位事业人员标准发放。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按照当年派驻单位或编制所在单位附加绩效奖基数的40%额外发放补助;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按照当年派驻单位或编制所在单位附加绩效奖基数的20%额外发放补助;所需经费在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6.人才公寓。储备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按照《沿滩区青年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7.人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储备人才,可优先纳入区级人才项目评选,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市级重大人才项目。
8.健康体检。派驻单位每年组织储备人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9.配偶安置。储备人才配偶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有调入我区工作需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储备人才申请,按干部职工调动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优先办理;配偶为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的,可结合本人专业特长、意愿等协调推荐就业。
10.子女就学。储备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可优先安排到区内优质学校就读。
来自《沿滩区高端人才引进储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