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自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要求,自贡市沿滩区启动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自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已办理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经常住地社区3次以上推荐就业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
(四)沿滩区户籍人员或在沿滩区常住人员。
(五)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党纪立案检查、政纪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参加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利用宗派势力甚至恶势力等干预正常工作的;
4.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
5.已退休人员;
6.个人创办企业或办理营业执照,在企业、合作社等组织中有股东信息或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聘用期
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距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