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引政策_政策匹配_尊才有策_沿滩人才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引政策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引政策

政策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省部级及以上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具有正高级职称,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或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推广应用国家级医学新技术、适宜技术的国家级一等奖获得者:

1.给予人民币100万元,在人社部门办理完人事、劳资关系后发放。

2.从引进次年起,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才发放人民币4万元/年的专项奖,发放时间为5年。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予发放专项奖。

3.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分配方案执行。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

4.根据实际情况可协调安置解决其配偶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安排到辖区内优质学校就读。

5.根据医院管理、重点科室或专业学科发展需要,可优先聘任为院级或科室行政管理职位,为其配优建强团队成员,配备医疗设施设备。


政策

具有医学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市级名医;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一等奖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获得者;具有正高级职称,推广应用省部级医学新技术、适宜技术的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1.给予人民币60万元,在人社部门办理完人事、劳资关系后发放。

2.从引进次年起,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才发放人民币3万元/年的专项奖,发放时间为5年。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予发放专项奖。

3.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分配方案执行。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 

4.根据实际情况可协调安置解决其配偶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安排到辖区内优质学校就读。 

5.根据医院管理、重点科室或专业学科发展需要,可优先聘任为院级或科室行政管理职位,为其配优建强团队成员,配备医疗设施设备。

政策

有医学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能独立承担诊疗、科研的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三级医院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三级医院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

1.给予人民币40万元安家补助,在人社部门办理完人事、劳资关系后发放。

2.从引进次年起,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才发放人民币2万元/年的专项奖,发放时间为5年。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予发放专项奖。

3.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分配方案执行。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 

4.根据实际情况可协调安置解决其配偶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安排到辖区内优质学校就读。 

5.根据医院管理、重点科室或专业学科发展需要,可优先聘任为院级或科室行政管理职位,为其配优建强团队成员,配备医疗设施设备。


政策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卫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用人单位紧缺岗位需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1.给予人民币10万元安家补助。在人社部门办理完人事、劳资关系后发放。

2.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分配方案执行。


政策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临床医学专业(仅限超声诊断方向),麻醉学专业,儿科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放射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妇幼保健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卫生检验专业;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儿科专业、妇产科专业、急诊科专业、麻醉科专业、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1.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分配方案执行。


来自《沿滩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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